加州州長簽署關于監管植物基食品包裝中PFAS的法案
2021年10月5日,加州州長簽署了AB 1200法案,即2021年加州更安全的食品包裝炊具法案(California Safer Food Packaging Cookware Act of 2021)。
該法案禁止在主要由紙或紙板或其他源自植物纖維的材料制成的食品包裝中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它還要求在有意添加PFAS的炊具上貼上警告標簽。與關于食品包裝中PFAS的其他州法律類似,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將PFAS定義為“含有至少一個完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機化學品”。
根據新法律,含有PFAS的植物纖維食品包裝將被禁止銷售,這些PFAS已被有意添加以在產品中具有功能性或技術性,或在產品中的含量達到或超過100ppm,將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被禁止。此外,自2024年1月1日起,含有該州綠色化學(Green Chemistry)關注化學品清單中的任何化學品的炊具制造商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列出這些化學品的存在,并將此信息披露在網頁上,以及相關物質權威清單的鏈接。最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炊具制造商不得聲稱炊具不含清單上的任何特定化學品如果該化學品屬于所列化學品的同一化學組或類別。
參議院于8月23日對該法案進行的修訂包括將“禁止的PFAS”更改為“受監管的PFAS”,并將“受監管的PFAS”定義為:“制造商有意添加到產品中并在產品中產生功能或技術影響的PFAS,包括有意添加的化學品的PFAS成分和作為添加化學品的有意分解產物的PFAS,也具有功能或技術影響在產品中”或者“以有機氟總量衡量,產品或產品組件中PFAS的含量達到或超過100ppm。”
康涅狄格州、緬因州、明尼蘇達州、紐約州、佛蒙特州和華盛頓州也頒布了限制在食品包裝中使用PFAS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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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2120220AB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