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出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書樣式和代碼編碼規則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修訂發布了新版《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書樣式》和《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編碼規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版本型號核準證書與舊版本有哪些區別:
1. 調整為主頁加附頁的形式。新版證書中獲證單位和設備名稱等主要信息體現在主頁,技術參數等具體信息體現在附頁。
2. 新增代工企業信息。舊版證書中僅包含申請單位名稱,不涉及代工企業;新證書中新增附頁二,包含了設備的生產企業信息、企業屬性及地址。
3. 新版證書樣式符合電子證照標準相關要求,推動紙質型號核準證書加快向電子證照過渡。
核準證書樣式:


新核準代碼編碼規則:
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共12位字符,由年份代碼、設備代碼、屬地代碼、企業代碼、自主代碼五部分組成,具體如下:
1. 年份代碼
年份代碼為企業提交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申請時的年份,由公元紀年的后兩位數字表示。如2023年為23。
2. 設備代碼
標識無線電發射設備類型,由1位大寫字母組成,對于融合類型設備,按照其設備主要功能確定設備類型。
3. 屬地代碼
標識申請企業注冊地信息,由2位數字組成。
4.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由3位字符組成,大寫字母或數字均可,但至少包含一位數字,字母I、O禁用,企業代碼長期有效,中途不得變更,也不因企業名稱變化而變更。企業代碼在申請人首次提交申請時由系統隨機生成。
5. 自主代碼
自主代碼由4位字符組成,首位為大寫字母或數字,字母I、O禁用,后3位為數字,自主代碼由申請企業自主編制生成。同一年度內同一設備類型的自主代碼不得重復。
總結:
1. 新的核準證書多了生產廠的信息,所以申請時應考慮要把所有的生產廠遞交申請。
2. CMIIT ID證書號碼可以跟FCC/IC證書號一樣可以認證前自定義,加快了產品標簽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