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EACH附錄17新增第68項PFOA限制
2017年6月14日,歐盟官方公報(OJ)正式發布法規(EU)2017/1000,將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和PFOA相關物質加入REACH法規的附件17中,成為第68項受限制的物質。該法規要求,2020年7月4日起,當物品或混合物中PFOA及其鹽類含量≥25ppb,PFOA相關物質單項或者總含量≥1000ppb時,不得被用于生產或投放市場。.
以下條款被加入到REACH法規(EC) NO 1907/2006 附錄17中:

全氟辛酸(PFOA)被廣泛用于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膠生產,而且還在紡織和紙品中起到防水、防油、防污作用。全氟辛酸很難從環境中降解,有可能通過食物、空氣和水進入人體,可能導致生育率下降以及其他免疫系統疾病。早在2013年PFOA就被REACH法規加入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之中。
來源: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7486764566&uri=CELEX:32017R1000
以下條款被加入到REACH法規(EC) NO 1907/2006 附錄17中:

全氟辛酸(PFOA)被廣泛用于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膠生產,而且還在紡織和紙品中起到防水、防油、防污作用。全氟辛酸很難從環境中降解,有可能通過食物、空氣和水進入人體,可能導致生育率下降以及其他免疫系統疾病。早在2013年PFOA就被REACH法規加入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之中。
來源: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7486764566&uri=CELEX:32017R1000